2019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月13—14日进行。此次考试我市报名考生为4600人,全市共设市职教中心、市第三中学南校区及市滏春中学三个考点。
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,市教育考试院于4月9日召开了考务培训会,向承担本次考试工作任务的三个考点学校及市派巡视员传达了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对考务的关键环节工作做了培训与部署。市教育工委委员、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曹建召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曹建召在讲话中指出,自学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,考试规格高,考生群体复杂,对违纪舞弊考生及违规的工作人员处罚严厉,对此各考点学校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。他强调,要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试卷安全;要做好考前培训,按照省市相关要求,认真做好考务各环节工作;考试巡视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加大巡视力度,确保此次考试平稳顺利,万无一失。
为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,市考院除了派出驻点巡视员外,还派出了二十余名工作人员对一些重点考试科目分包考场进行巡查,严防各类替考及使用高科技手段实施作弊等事件发生。
考试期间,各考点按照省、市考试院的要求,对各项考务工作周密组织,精心安排;主监考教师认真履责,规范操作;考点考场秩序井然,纪律严明。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室许丞栋副主任、信息处孙丽丽同志在曹建召院长陪同下巡视了我市的各考点学校,对我市严密的组织管理和严明的考风考纪给予了高度评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