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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大学关于202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线上答辩要求的通知

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21-09-24 17:32:34 收藏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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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大学关于202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线上答辩要求的通知
各位考生:
根据学校防疫实际情况,现将线上答辩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准备
1、按之前通知(关于组织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)要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答辩材料的考生,视为放弃本次实践考核。
2、届时建立微信答辩群,考生及时加入各自指导老师答辩微信群,接收相关答辩信息。
3、下载并熟悉“腾讯会议”APP,届时提前进入会议室做好准备。
二、答辩组织
1、参加答辩的学生按要求分别进入指定腾讯会议室,按照答辩顺序依次进行答辩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。
2、答辩要求:答辩前出示身份证原件。每人答辩时间约6分钟,其中,毕业论文陈述3分钟,师生问答3分钟。老师针对论文内容提问题,学生当场作答。
3、线上答辩拟于10月7日前完成。
三、材料报送
答辩结束后,需要修改论文的学生在一周内将改后的论文终稿纸质版邮寄至学院(无需修改的不用邮寄);未按时邮寄的根据定稿评定成绩。
地址:河北保定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
收件人:唐老师
联系电话:0312-5079382
四、拟申请学位的考生后续工作
1、拟申请学位的考生于9月30日--10月14日将电子版论文终稿通过“自考登陆入口”中的“论文终稿”上传(使用word文本格式,文件名为自己的准考证号,使用rar或zip软件压缩后上传)。
2、拟申请学位的考生请于毕业时间第二年3月初登陆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申请学位的相关通知。
3、务必保留好论文终稿电子版及纸质版,以备申请学位时再次使用。
4、论文成绩如果未达75分,可在以后考试院实践考核报名环节重新报名、缴费、选题、写作,参加下一次答辩。
五、成绩查询
10月18日后在学院网站查询
六、办理毕业注意事项
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毕业公告,按要求办理。
七、其它注意事项
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、要求参加答辩,缺席答辩无成绩。
附件:答辩顺序表
继续教育学院
2021年9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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